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、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、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、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转移汇入汇出……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(港)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》,标志着我国金融开放和制度创新迈出重要一步。 扩大金融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。近年来,我国对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求,大幅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,金融领域改...